跳水作為我國的王牌運動之一,觀賞性也是極其之高,當這次奧運會看到運動健兒們從十米高臺一躍而下,隨著連貫的動作,然后激起微小的浪花,總會覺得賞心悅目。但是跳水對運動員造成的傷害也是不容小覷的。
1 、眼睛
每一項運動都可能對*造成傷害,但是對眼睛造成傷害的項目似乎不多,而跳水是其中一個。
運動員在跳水時,為了保證動作的準確無誤,入水時必須睜著眼睛,這使眼睛受到水面很強的沖擊,視網膜受傷會造成視力下降甚至有失明的危險。曾在2001年因右眼視網膜破裂而進行手術被迫休息了兩個月的郭晶晶目前的右眼視力只有0.2,奧運會冠軍孫淑偉也因眼睛受傷而被迫退役。
2 、內臟
跳水姿勢若不正確,很容易肚子先著水,有可能傷及內臟,甚至出現脾破裂等致命后果。
3 、頸椎損傷
跳水運動員頸椎損傷發(fā)生率很高。頸椎損傷主要是指頸椎骨折和脫位、半脫位,局部以第五、六頸椎骨折及脫位多見,骨折時常常并發(fā)脊髓損傷,臨床上表現為四肢癱瘓。據一些醫(yī)院的統計,其并發(fā)脊髓損傷率可達50%左右,外傷性截癱能恢復者不足半數,死亡率也較高,可達15—20%,如系完全性截癱,死亡率則更高。
跳水運動員在初學時,會有從出發(fā)臺跳出時蹬臺無力,或入水點太近,或蹬臺時髖關節(jié)未伸直,或入水角度太大,或入水時撞擊正在游泳者的身上等等。此外,游泳池水太淺(不足2米)也是原因之一。如果是在江河湖泊中跳水,河底太淺或水中有木樁、石塊等障礙物則是造成頸椎損傷的主要原因。每逢夏季,跳水的人頭撞擊到河底或障礙物時,引起頭頸部扭曲而造成頸椎骨折與脫位的事故時有發(fā)生。